【法制手抄报内容】法制手抄报:德国基本法启迪普罗大众
【banbao.jxxyjl.com--法制手抄报内容资料】
《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这本小册子是贝克出版社的“知识(WISSEN)系列”中的第2470本。它是一本简洁明快的小册子,但它所处理的主题不可谓不宏大、不重要,它所容纳的知识不可谓不全面、不丰富。该书作者克里斯托夫·默勒斯,是柏林洪堡大学公法与法哲学教授、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院士、柏林—勃兰登堡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柏林高等研究院常任研究员。他以初次阅读者的视角介绍了德国基本法的前史、产生和结构,基本法在德国政治和社会现实中的运行及其当前所面临的挑战等宏观话题。
基本法是二战之后德国重建的基石,是德国人痛定思痛的结果。既然是痛定之思,那么,逻辑重建就无法拒绝历史在场。因此,在展开基本法的内容之前,默勒斯首先铺垫基本法产生的历史及其前史。在历史与内容之间,则充斥着制宪者的决断和民主实践的延续。从君主立宪到魏玛共和,再到纳粹独裁,继而民主重建,德国立宪主义的进程似乎比想象得更为曲折。基本法从自己的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形塑出特立独行的品格:以人的尊严为宗旨守护自由与平等。毫无疑问,献身于这个命题的民族,已经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中最为强大繁荣的一个。
区分作为文本的基本法和作为规范的基本法不只是出于书写结构的安排,其实还隐含着语言分析哲学的一种立场:区分规范与规范性陈述。基本法最初的版本堪称语言完美的典范,但也只是相对而言。文本肯定是有局限的,但是,我们只能通过文本理解规范,尤其是对文本结构的把握有助于从技术上正确理解它所表达的规范。出于这个原因,在本书的描述中,规范和文本也许不能截然分开,很多时候会交织在一起。在“基本法作为文本”部分,默勒斯介绍了基本法的一些核心规范,从根本上说,这种对法条的解读是规范的。规范和文本之间的牵连在“基本法作为规范”部分表现得更为明显,他在描述基本法规范的运行时,表现出对文本相当程度的忠诚。
默勒斯对基本法规范的讨论是围绕(宪)法与政治的关系展开的。在他看来,基本法创造了一个政治过程,同时也限定了这个政治过程。用阿伦特的术语表达则是,基本法既建立统治,又限定统治。当然,默勒斯并没有接受宽泛意义上康德宪法传统的观点:没有法的形式,就不会有民主自治的概念,他承认,宪法形式未必能够完全吸纳民主的政治实践。尽管如此,基本法还是充当了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耦合的媒介,而联邦宪法法院则成为法律与政治耦合的制度形式。默勒斯的讨论以联邦宪法法院作为一个参照点,这种做法对于集体被抛入“联邦宪法法院的实证主义”的德国公法学来说似乎是无法逃脱的命运。但默勒斯提醒我们:为了能够理解基本法的发展,联邦宪法法院是我们必须思考的角色,但绝不是唯一角色。
宪法文化虽然不直接涉及宪法的法律功能,却是它得以充分实施的社会前提。当哈贝马斯重拾“宪法爱国主义”的概念时,宪法成为爱国主义的适切目标。爱国主义的核心发生了置换:爱国就是爱宪法,国家的论证功能则在爱国主义的叙事中被遗弃。《法兰克福汇报》在2015年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访者对基本法的信任度为78%,高于联邦宪法法院、联邦总统、联邦参议院、联邦议院、联邦政府、欧盟委员会、政党等,在所有调查项中居首位。然而,信任宪法就等于爱宪法吗?默勒斯的观察似乎提供了否定的答案:大众缺乏对基本法的关注,政治象征毕竟不是今日德国政治文化中强大的一面。这种隐忧并不意味着默勒斯反对哈贝马斯的概念,因为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是规范的,默勒斯的方法是批判的。
批判性在默勒斯这里一直都存在,他不断以理性之问向流俗观念和主流学说宣战。实际上,所谓“流俗”或“主流”往往是反思追问怠惰之地。例如,默勒斯不认同对魏玛宪法的过低评价,他试图从中发掘联邦共和国可以借重的民主资源。毕竟,魏玛宪法是德国第一个也是基本法之前唯一一个有效的民主秩序。又如,国家法学在法律体系中取得了重要的实践成果,但默勒斯注意到,这种“成功”是以牺牲该学科的独立、原创的科学性为代价的。再如,修宪的实质界限条款是基本法中最为后人称道的条款之一,它规定了修宪的民主多数不能染指的内容。该规定深受施密特的宪法学说影响。人们可能不明白,一个爱自由主义的宪法为什么受教于一个反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但人们或许更难解释,后代人为什么只能俯首听命于当代人的政治决断。通过这种“代际民主”,默勒斯指出了民主宪法的承诺需要不断更新的洞见。宪法民俗的匮乏,民主传统的羸弱,国家理论的式微,宪法挑战的增长,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我们(作为局外人)对德国宪法的美好想象,但这是默勒斯(作为局内人)对他身处的秩序所做的诊断。无论如何,基本法还是一部好宪法,尽管并不尽善尽美。12
《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提供的是德国宪法的知识谱系。作者以其强大的思想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游走于历史与现实、文本与规范、法律与社会之间。正如默勒斯已经提醒的,这本小册子不是教科书,更不是基本法评注。在“宪法解释的开放社会”中,它的读者也不限于专业人士,还包括普罗大众。在现代性政治高歌猛进的今日世界,它不仅有助于有经验的读者调整自我认识,而且有助于求索中的读者寻找自己的理想方案。
12本文来源:https://banbao.jxxyjl.com/fazhishouchaobaoneirongziliao/5112.html
-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中学组_法制手抄报:中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详细阅读
1,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答: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答: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
小学生法制手抄报|法制手抄报资料:法制论详细阅读
法制论:立法与守法思想(一)立法过程论在柏拉图看来,立法是一个“清刷”的过程,即必须对原来的旧制度和人们的品质清洗一番,方能制定出新的法律。在立法时,先应当确定宪法大纲,然后是制定法律和规章。柏拉图重视成文法,而认为习惯是来源于普通人的习俗。(二)立法原则论根本的原则是依...
-
法制教育手抄报 中学生_法制手抄报:中学生法律知识详细阅读
1、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
[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内容资料]法制手抄报资料:守法从我做起详细阅读
嘿!这个游戏你玩过吗?超刺激!”我刚进教室的门,就听见好朋友在那里朝我嚷嚷。“过来,但是你保证不告诉老师和你的妈妈。”见他说得这么神秘,我的心中充满了好奇,迫切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鬼把戏。我把书包往桌上一扔,牵着他的手迅速跑出教室。“瞧,这是什么?&...
-
懂法守法手抄报内容|法制手抄报资料:守法、懂法详细阅读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享受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使用着各种各样的高科技;我们生活在这和平与法的年代里,过着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尽管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
-
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手抄报|法制手抄报:全国法制宣传日成立的背景详细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
-
【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内容资料】法制手抄报资料:《法制教育》观后感详细阅读
《法制教育》观后感今天,我和全校师生一起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
-
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摘抄_法制手抄报内容:法制教育格言详细阅读
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
-
法制手抄报资料大全|法制手抄报资料详细阅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
-
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内容资料_法制手抄报资料:杖刑为何打屁股详细阅读
杖刑为何打屁股杖刑,中国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杖刑的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说法,意即用鞭杖惩罚失职的官吏。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9)时,才把杖刑列入刑书,作为一项正式的刑罚手段。梁颁有“...